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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这些路段占道施工!

作者:防撞缓冲车租赁小编 来源: 日期:2023/11/23 16:09:13 人气:6

近日,

李沧交警发布最新施工通告,

提醒行人和驾驶员途经施工路段时,

谨慎驾驶、安全通行。

01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通告: 因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文安路站热力管线临时迁改延期施工需要,文安路(重庆中路与文安路交叉口东北侧人行道45.3米)、重庆中路(重庆中路与文安路交叉口西南侧人行道24.6米)占用人行道进行施工。施工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途经施工路段行人请按照交通提示标志确保安全通行。

02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通告: 因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工程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施工需要,宾川路与龙水路交叉口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进行分段过路施工。施工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施工期间途经施工路段车辆、行人请按照交通提示标志行驶,确保安全通行。

同时,

青岛交警公布了

2023年第11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1人被终生禁驾。

↓↓↓

案例

2021年12月20日22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鲁B小型轿车沿滨州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滨州路与福州北路路口西侧,与前方顺行聂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致聂某某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发生事故后,王某某驾车逃逸。王某某于2021年12月2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王某某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七十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 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同时,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

意味着驾驶人

“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

一经处罚后,

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

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

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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